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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采购项目
(一)采购项目名称: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病媒消杀服务项目。
(二)采购人: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市公交集团)
(三)采购项目概况:对市公交集团下属企业相关点位(公交场站、调度室集装箱板房、大巴车、中巴车等)开展病媒消杀工作。
二、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
(一)采购范围:海南省具有病媒消杀资质的企业。
(二)服务期限:2022年1月—2022年12月
(三)服务地点:海口市
(四)服务要求:服务商组织专业人员对市公交集团下属企业的大巴、中巴、场地、调度室进行摸底调查,制定施工和技术方案,开展病媒消杀工作。
(五)病媒消杀药物要求:药物必须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生产(具有三证)或已登记进口的病媒生物剂的合格产品。药物包装应符合化工产品通用标准。严禁使用农用杀虫剂、国家违禁药品用于卫生害虫的防治。
(六)执行标准:符合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》《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海口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》,达到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标准。
(七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。
(八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三、服务商资格要求
(一)服务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:
1.资质要求:具有经营服务许可证,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。同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1)有固定的场所和库房;(2)具有《有害生物防治员资格证》的专业技术人员;(3)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器械;(4)有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;(5)2021年的完税证明。
2.业绩要求:病媒消杀相关工作案例。
(二)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1.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吊销执照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;
2.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。
3、其他违规、违法情形等。
四、报价文件的递交
(一)须报送材料:
1、《病媒消杀询价表》(加盖公章)。报价要求:大巴车病媒生物防治不高于88元/辆/次;中巴车病媒生物防治不高于56元/辆/次;场地面积病媒生物防治不高于0.46元/平方米/次;调度室病媒生物防治不高于60元/间/次。
2、公司营业执照、从业资质、简介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(复印件加盖公章)
3、提供以下内容的佐证材料:固定的场所和库房;具有《有害生物防治员资格证》的专业技术人员(同时提供社保证明);符合规定要求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器械;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;2021年的完税证明;病媒消杀相关工作案例。
(二)材料递交截止时间:2022年1月20日下午5:30前,地点: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3楼行政办公室,联系人及电话:陈阳13876980567,梁河18976669918、68635579。
(三)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报价材料,采购人将拒绝接收。
附件:《病媒消杀询价表》
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
2022年1月17日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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